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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后续品种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2026年第21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重点工作任务,在所有第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和103种第二类医疗器械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基础上,现就后续品种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넶1 2026-05-19 -
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3年第101号)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依据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和监管工作实际,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有关要求,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넶1 2026-05-19 -
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5年第132号)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有关要求,结合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和监管工作实际,经研究,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넶1 2026-05-19 -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应用纳米材料的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康复类数字疗法软件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等2项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的通告(2025年第27号)
为进一步加强应用纳米材料的医疗器械产品、康复类数字疗法软件产品的监督管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应用纳米材料的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康复类数字疗法软件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넶1 2026-05-19